一、伤口二次缝合责任是谁
1、伤口二次缝合责任是谁,需视情况而定:
(1)完全责任,属于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属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属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导致二次手术有哪些赔偿项目
医疗事故导致二次手术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伤残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
抚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