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房产的买卖合同有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
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主张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