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上立案,当时人身份材料上传,是什么材料

2023-09-21 06:4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登录系统后,当事人或代理人即可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进行民事一审网上立案。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选择一审立案的管辖法院、案件类型和具体案由,填写真实、完整身份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必要证据材料等起诉(申请)材料。对于不会书写诉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该系统可以通过当事人或代理人填写的相关信息为其自助生成诉状,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律分析: 如果网上立案的材料有错误的,递交纸质版材料进行更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法律分析:网上立案后任需要去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受您提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或申请执行书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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