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信用卡被起诉,异地法院开庭,我需要过去吗?

信用卡纠纷
2023-09-21 06: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外地法院起诉去不去需要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被外地法院起诉开庭要去,以防丧失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2、异地起诉,如果本人不去的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如果是一定要出席的案件,那么就必须要去。如果拒不出庭,那么会被拘传到庭。
    4、当事人若向异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不前往被告人所在地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表自身参加诉讼。
    总而言之,异地起诉可以不去,但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属于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会失去答辩的机会,不利于自身的诉讼利益。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 被人在外地法院起诉开庭也是要去。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是异地起诉,那么在哪一个法院起诉,就在哪里开庭审理。被起诉的当事人就应该前往开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去的话,会进行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被外地法院起诉开庭要去。如果不去,法官会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缺席判决,就会丧失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如果是一定要出席的案件,如果拒不出庭,那么会被拘传到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