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工厂的工人在下班时,拿着清洁用品,自己摔倒,手腕轻微骨折,工厂要不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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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工伤鉴定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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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该名工人的情况似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之情形,建议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是或不是工伤的认定,如果是工伤,则用人单位要承担该名工人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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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你在工厂受伤,老板理所应当要负责,如果老板不管,你可以找当地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执法部门帮忙维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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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