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司员工加底薪,我拿月薪不合法吗?

讨薪
2023-09-21 09: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但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付出劳动,理应获得基本的劳动保障和收入,应该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即底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分析:不合法,
    1、员工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本人的劳动报酬(按照法律规定的金额),岗位补贴,绩效以及其他奖励性待遇。
    2、单位将员工每月总待遇的10%作为绩效奖金,是要看10%中是否存在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果没有是可行的。如果有则单位的做法是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但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付出劳动,理应获得基本的劳动保障和收入,应该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即底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