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六个多月了,公司要不干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1 09: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怀孕了处理方式如下:
    1、按规定员工怀孕后,除非其犯有法定的过错,否则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位如果不想再与其继签合同,那么可以与女职工签订一份到哺乳期结束为限的劳动合同,或将到期合同顺延到哺乳期结束;
    4、协商改善当事人的工作条件,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5、调整岗位。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即使用人单位调整了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1、如果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