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规定是:
1、婚姻关系的合法存在,亦即夫妻身份的现实存续,是夫妻间相互享有
继承权的先决条件;
2、夫妻互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3、夫妻继承权与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相混淆;
4、夫妻继承权不受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的影响,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碍。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