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用人单位扣缴社保时,单位缴纳的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合理吗?

社会保险
2023-09-21 12: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应当从工资里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且要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扣除社保前的工资叫作应开工资,扣除社保后的工资叫作实开工资。无论是扣社保还是扣所得税,都是以应开工资为基准扣除的,扣除社保后的工资只是你实得的工资,并不意味着你的工资就是扣除后的数额,单位只是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已。所以,赔偿金的标准是以按扣除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社保都是当月月初缴纳的,先由公司支付,之后再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如果出现下个月扣除当月社保费用,可能是员工本月工资是在下个月发放,在发放时员工才知道扣除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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