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电子商务代理经营收取8000(和商店佣金)承诺帮助经营商店,做的是没有供应,经过一系列错误经营商店20天关闭(没有供应要求垂直商品,代理经营需要大量商品),代理经营是否构成欺诈,可以要求退货8000

网络购物
2023-09-21 13:1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吧
  • 你好,根据生效判决履行
  • 如果网店在平台上或平台本身对商家有规定相关违约或赔偿条款的,就按该条款处理,如果没有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商家如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可要求3倍消费金额的赔偿。当然如果出现商家不想给赔偿的情况可以联系律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