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一个网友说要杀了我妈。我会打电话给他所在地区的派出所,把他的电话号码交给派出所。警察局会帮我和她沟通吗?

刑事辩护
2023-09-21 13: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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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派出所给自己打电话可能是因为牵扯到民事或者刑事案件,公民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也有可能是自己报案或者是举报后,派出所打电话来询问一些细节问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可以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或者上一级机关申诉和举报。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 当事人应该在案发地报警。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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