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时弄脏窗帘,需要赔偿吗?

房屋租赁
2023-09-21 15: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签订租房合同了么?这个一般是看你们之间的约定的,方便和我具体说一下约定的内容么?具体情况你可以进入我的主页与我详细沟通,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权益
  • 一、租房弄坏了东西需要原价赔吗
    不是。应该按实际价格赔偿,也叫评估价赔偿。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可赔付实物或现市场价的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租房弄坏了东西的处理
    1、当租赁物损坏的时候,如果租赁合同有详细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该租客承担赔偿维修责任的承担,该出租人承担的尽快安排人员更换维修,以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如果租赁合同无约定的,租客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租客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而是由出租人自行承担赔偿维修责任。出租人应当在获悉租赁物损害情况后,及时安排维修,若因租赁物损坏造成承租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至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
    但租赁物损坏,并都是出租人承担赔偿维修责任的,如果是因为租客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或未妥善保管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租客应当赔偿损失,承担赔偿维修责任。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出租人亦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2、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毁损,租客不担责
    租客在租用租赁物时,时常会租到残次品,以致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毁损的现象很常见。如租客租赁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汽车因自身存在质量问题而抛瞄、自燃的事件时有发生,往往出现这类情况时,出租人时常倒打一把,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事实上,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毁损的,租客不担责。反则因租赁物自身质量问题毁损导致租客遭受损失的,租客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少付租金或不付租金,并赔偿相应损失。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还可以通过法院措施追偿。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 法律分析:要分情形讨论。如果是正常使用店面会造成这种损坏,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正常使用不会造成损坏,则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