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前的好朋友分手后,对方将我的私事公之于众,并对我的名誉产生影响,该如何处理
-
法律分析:建议协商处理,如对个人
名誉权等构成影响,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
-
法律分析:如果涉嫌侵害你的个人名誉的,可以起诉对方停止侵权并请求
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
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道歉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