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一定必须夫妻到场。如果夫妻共同为他人提供担保,并不需要夫妻都到场。夫或妻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实施担保的
民事法律行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后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承担的责任。民事主体可以通过
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