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了猫咪领养协议,但是猫丢了,对方现在要求我赔偿500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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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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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领养是指领养人需要给付一定的金钱或有价物,附带物质给付或交换条件,通过认领程序,而将人或生命物领来
抚养、饲养或供养的民事行为。领养应当有利于被领养人或被领养物的抚养,成长,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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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领养协议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有法律效力。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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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