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办法是什么

2023-09-21 17:5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办理方法如下:
    1、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社保;
    2、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邮局加办单》和邮局结算户存折到邮局窗口办理加办手续;
    4、邮局将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和结算户存折帐号建立对应关系;
    5、从参保人结算户存折上代扣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1、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单位证明、社区证明)原件、复印件;
    4、包含1到12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6、劳动就业管理局的档案管理回执单;
    7、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 法律分析: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需要以下证件:
    1、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2、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3、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4、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一般情况只有两个部分,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养老保险。
    (一)办理程序如下: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法律依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社保局备存。
    (二)所需材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
    二、医疗保险。
    (一)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发放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二)灵活就业人员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不设个人账户。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九条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