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企业无缘无故扣除基本工资怎么办?一开始,按照劳动合同,工资只支付了前三个月,后来没有全额支付。扣工资的原因是老板说我的基本工资比别人高,大家都会觉得不平衡。2021年春节前,我的基本工资没有经过同意就直接扣了40%。老板说年底通过其他形式进行补偿,但一直没有支付。

讨薪
2023-09-21 18: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无权利扣除员工基本 工资 。按照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 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 赡养费 ; (四)法律、 法规 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可以随便扣发,这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法公司扣工资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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