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欠朋友钱还清后,对方要还利息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9-21 19: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欠钱不还,当事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再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朋友总是欠钱不还的,可以考虑先对朋友进行催收,再进行起诉。可以先让其依据合同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因为拖延还款产生的逾期利息。仍然选择拒不归还,就可以依程序向人民法院就欠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查验属实的,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以及逾期利息。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还钱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用于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关于朋友借钱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过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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