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
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应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证件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
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