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两个月的出租屋,押金给了我1600元。我提前半个月告诉房东,他要退房了。他现在不给我押金。当时我入住的时候没有签任何租赁合同,就给我开了收据。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9-22 01: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完房子不给押金应该怎么办。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没签合同租房押金不退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请求返还押金。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时没签合同在承租人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押金应当届满后退还。口头协议未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要求返还押金,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