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我们同事喝酒无意中,聊起一个人,我给打电话,他过来后,我由于酒量不行,喝了几杯啤酒后,单独走了,他们继续喝的,今早他听说,我喊来那个人出了车祸,请问我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22 03:0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作用和过错承担来认定是否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在有下列情形时需要承担责任: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其余情况下,均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的有如果没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没有劝其饮酒、已经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进行劝阻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其余情况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