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被殴打大约两天后去看医生,医疗费用由我承担。我应该承担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22 03: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打架而受伤的,双方均构成侵权,且在正常情况下应属于双方都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均应对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又因对方都存在过错,所以都可以依法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至于具体的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酌情确定双方的过错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如果是互殴行为,由警察认定责任后,医疗费由双方根据受伤程度和责任比例来分担。医疗费的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殴打造成双方人身损害的,双方要承担对方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双方打架双方都受伤的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用,双方互为对方的赔偿义务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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