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想问一下网贷问题,刚才有①一个软件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我可以借钱,进去有2万元的额度,但是当我把现金提取到银行卡号码时,银行卡号码是错误的,但是我不能改变,但是合同显示贷款已经完成了。现在问题是钱①我没有借钱,但我要还12个月。①每月还有1700多人。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帮我回答。谢谢你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9-22 03:52: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你说明的情况,能够判断,你遇到的是诈骗的,骗子是在冒充贷款公司,目的就是骗你的钱,根本没有贷款。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的。让你交纳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
    这种诈骗有一个简单的识别方式:因为骗子的APP是假的,所以可以去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核实一下。如果应用商店里面没有,就是有问题的。
    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卡号错误的情况,也是骗子修改成错误的,就是为了诈骗找个理由。
  • 法律分析:当初办理网贷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注销了的话,建议客户先联系平台,提供新的手机号码上去,以免因为个人信息过期导致实名认证出现问题。然后再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把钱还进当初办理网贷时指定的还款银行卡里就行了,到了还款日那天平台系统是会照常扣款的。当然,客户若是想要提前手动还款,也可以去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允准以后,就可以操作提前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