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遗产继承
2023-09-22 05: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公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经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应按下列流程进行办理:
    1、申请公证;
    2、向公证处提供、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
    3、由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出具遗嘱公证书。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