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8年,我在工地工作,欠了3万多元。2021年4月,我被借条取代,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我现在可以去法院起诉他还钱吗?

债务追讨
2023-09-22 10: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起诉处理
  • 只要对方欠钱不还且已到约定的还钱期限便可以起诉。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论是个人或单位欠账或国企欠账,经多次催讨不还的,就只有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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