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拆迁没有补贴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3-09-22 11: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补偿款无需征税。拆迁行为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拆迁补偿款是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依法予以免税。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公房拆迁规定: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款不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征地拆迁以户为单位,拆迁款由户主领取,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