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在父母离婚后由谁拥有

2023-09-22 12: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因为父母离婚的原因,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姓名更改的话,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是成年子女有权是自己可以更改姓名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需要提供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必须要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如果一方不能到场的,由公证机关出具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
    二,父母双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本儿及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亲离婚证。
    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携带以上证件到当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去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强行改名的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决定权归子女的父母双方,子女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了的,姓名决定权归子女自己。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父母离异后,仍然是其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同样应由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异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当然,作为子女,对自己姓名的命名享有自主权,但如欲更改父母已确定的姓名,应当在成年以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