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证遗失,该怎么办?

劳务派遣
2023-09-22 12:2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 派遣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市级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提交局长办公室或局领导决定;
    4、根据局长办公会或局领导决定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遗失《劳动手册》,可以要求补发,补办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要求补办的原因,工作人员会根据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予以核实。确认为失业的,为其提供劳动手册登记号,并在本人申请上盖公章。
    2、凭上述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遗失登报手续,并凭已办理遗失登报手续的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要求补发《劳动手册》。
    3、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去办理补办手续的话,可以让代办人携带两人身份证、户口簿、补办人的两张两寸证件照以及《劳动手册遗失同意补办证明》等资料到户籍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