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残鉴定标准十级

工伤索赔
2023-09-22 13: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十级伤残的标准为:一、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二、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三、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划分依据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8、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9、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伤残鉴定十级标准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3、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4、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5、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十级伤残赔偿有什么标准
    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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