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不在农村,农村有房子可以重建

2023-09-22 14: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重建。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国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依法是不可以的。
    户口不在农村,那么由此导致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宅基地属于赋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殊权利,从而导致对于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失去了。而依法重建房屋需要具备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为上述的户口不在农村,大概率的不会批准规划许可证。如果私自建设,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户口不在农村,那么由此导致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宅基地属于赋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殊权利,从而导致对于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失去了。而依法重建房屋需要具备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为上述的户口不在农村,大概率的不会批准规划许可证。如果私自建设,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 需要上报审批。如果审批同意就可以重建,否则就不可以。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