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年3月离职,当时签的合同是第三方。离职时知道要补发,单位说没下来,下来怎么发也是他们说的算,现在听同事说这个月,我能拿回去年一年补发的工资吗?

讨薪
2023-09-22 14: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发工资,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补发工资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该仲裁委员会来处理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公司辞退了应该补的工资: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补发未发的工资。另外,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所有补发项目全部按实发工资算。应发项是指每月工资项,而实发则是加上补助、津贴、绩效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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