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9-22 14: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法律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
    证书。
  •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监理确认合格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对中间产品与原材料、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对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法律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监理确认合格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对中间产品与原材料、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对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法律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