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要离婚证在哪里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22 15:0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要如下的具体手续:1、书写离婚起诉状;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证据以及财产清单、债权债务等书面材料;3、携带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手续和证件如下:
    1、要求离婚的一方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予以受理;
    3、原告预交诉讼费;
    4、庭前进行调解;
    5、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一方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开庭审理并判决。
    起诉的时候,需要准备好以下的证据材料:
    (1)起诉状;
    (2)结婚证;
    (3)身份证;
    (4)财产清单;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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