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会保障缴费满15年人死亡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
2023-09-22 15: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交满15年后人死了,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另外个人的账户余额可以被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缴费年限已满,领取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所需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社保交满15年后死亡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里面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其个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其他的保险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及其遗属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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