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再需要交运费。
货物
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有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因此,货物运输
合同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再需要交运费。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运费处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