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名字难听的改名,有什么理由可以通过,年满23岁
-
30岁还能改名字,但需要有充分理由。
法律依据: 1、《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中就有一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2、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现在改名字具备的条件:
(一)名字粗俗、怪异的;
(二)名字难认、难写的;
(三)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四)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五)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成年了可以改名字。成年人自己想要改名字的的,直接去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改名通过之后,会直接在户口本上进行变更,同时身份证的信息也需要及时更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