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黄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国有景洪农场工作了85年,1994年底被单位除名。2011年,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我从1995年到2007年补缴。我被除名后,个人从2008年缴纳到2013年。50岁以上能退休吗?

2023-09-22 18: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45岁至50岁的干部(指定干部)从解雇到生产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未恢复管理职位的,按照职工的退休年龄退休;
    2.45岁以下变更为管理岗位(聘任制干部),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和满5年以上,按干部退休年龄掌握;
    3.50岁以上的干部被解雇的,其退休年龄原则上应当相同,仍按干部退休年龄,但被解雇的工人超过三年的,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 法律分析:到了退休年龄被公司辞退没有补偿。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经济补偿按劳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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