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应当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

公司债务
2023-09-23 02: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未实际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未实际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