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部门搬迁不想去,也不想去其他部门,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3 03:3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搬走了,地址不迁走,
    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会责令其迁走。如果还不迁会对其处罚,强制迁走。
    公司搬走了地址不迁走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因为我们需要这个地址注册新的公司,而一个地址不能注册两个公司,只要我们拿着签订地址的协议去市场监管部门去申请变更,就可以通过审批后成为我们用的地址了,跟原来没关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