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形式有: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称期前违约和期前违约,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买卖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和拒绝履行债务。最终反映形式为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延迟履行包括债务人延迟履行和债权人延迟履行;
3、履行缺陷。销售合同的缺陷履行主要是指缺陷担保责任,是指卖方向买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权利缺陷时,应当依法向买方承担法律责任;
4、履行不当。债务人除履行缺陷外,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履行债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