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卖房子。签了三年的合同。想违约

房屋租赁
2023-09-23 08:1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买卖卖方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