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昨天突然公司叫我过去,然后说公司项目亏损,要裁员,然后出于对公司的信任,让我我自己签了离职单,现在很后悔没有要求补偿,还有补救措施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3 08: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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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需要裁员,若是被违法辞退的话,应该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是合法的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这样赔偿:1、员工有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无需赔偿;2、员工因无法胜任工作等原因而被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的,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3、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4、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收到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后可以与公司协商相关补偿,然后用该通知书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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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昨天突然公司叫我过去,然后说公司项目亏损,要裁员,然后出于对公司的信任,让我我自己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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