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之后,工资说个一个月之后会发,一个月到了我去问说是周末没发,然后隔天还是没收到,就说要最晚明天,然后还是没收到我感觉我被耍了,欺负未成年人吗?

其它
2019-06-09 20:3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未成年人诈骗处罚认定: 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年满16周岁以上犯诈骗罪,将判1-3年。

    对于多次诈骗、盗窃这类侵犯财产的案件,不是以被抓时候的数额来认定犯罪数额的,而是对每次犯罪的数额进行累加,最后累加所得的数认定为犯罪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发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元至30000元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鉴于你朋友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法定从轻的对象,所以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单处罚金。
  •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