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催告,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
合同解除权。但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