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离婚后的监护权变更需要什么程序?

子女抚养
2023-09-23 10:1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变更孩子的监护权的法律程序:
    1、个人或者组织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2、法院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审理;
    3、法院依法作出变更或者不变更的判决。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权: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申请变更监护人;
    3、法官裁判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
    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监护权变更程序是:
    1、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
    2、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决定撤销监护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