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这个女人要求什么时候订婚时,如果她不订婚,她会退还她认为我不想给的钱,但是如果我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我可以拿回我给他的钱来结婚吗?

结婚
2023-09-23 11: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婚给女方的钱若分手后是可以要回的,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
  • 法律分析:订婚钱属于习俗给付的彩礼范畴内,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一般需要退还,但不一定退全部,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如果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有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满足彩礼退还条件的,法院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