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不履行抚养义务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9-23 11: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不履行抚养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民事责任。子女可以起诉父母一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行为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 未离婚不履行抚养义务应该以孩子的名义,自己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起诉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不管有没有离婚,方面都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没有直接抚养也应该支付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很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第20条: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第21条: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