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以下这几种情况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做维护的我权益? 1.公司要求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并且加的班不算调休,这种情况怎么办? 2.公司入职后试用期一个月没有给交五险,并且公司劳动合同签完2份后,一份都没有给我,也没有看到是否有老板签字确认。 3.合同写午休是1个小时的,但是入职后公司要求午休不得超过40分钟。 4.公司说是调休制度,不加班,但是每次过节当天几乎都上班,单双休的制度,法定节假日只给算1天的休息,然后还是排班调休。 5.公司绩效表和实际获得劳动不符合,但是这个当初没有注意,绩效表签好字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3 11: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 公司不让员工正常休息、强制加班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并可以申请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法律分析: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这样做是违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是有休息休假权利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果延长劳动者上班时间,要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也不让调休的,又不给出补偿,已经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