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吸毒累犯的处罚:法律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行为人吸毒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吸毒者是累犯的,则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
吸毒累犯应这样处罚:吸毒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行为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累犯贩毒如果是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应当在此基础上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应当在此基础上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