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总则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什么?

立遗嘱
2023-09-23 12: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法院判决予以撤销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与申请宣告死亡的申请人的范围相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 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法院判决予以撤销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与申请宣告死亡的申请人的范围相同。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 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即重新得到了被宣告死亡人的音讯,从而消除了其下落不明的状态;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只有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法院经过判决才能撤销死亡宣告。
    《民法典》第五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条
    《民法典》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